小费、导游服务费 该给不该给?
http://travel.tom.com 2004年07月16日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案例:蒋小姐最近参加了某旅行社的“马尔代夫豪华六天游”,在参团之前签定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考虑到当地情况,建议给予地陪20元服务费/天”。蒋小姐认为是“入乡随俗”,于是签了字。到达目的地后,游客在机场交纳了地陪索取的6天共120元的“小费”。

  令蒋小姐极为不满的是:地陪只接送团队以及安排住处,在近5天的旅游时间里他并未出现,更别说向游客提供当地景点、风俗讲解。蒋小姐不明白:导游收了其服务费用却为何不提供相应的服务?这样交纳的“小费”岂不是对其行为的放纵?

  旅行社声音:“小费现象”在国外非常常见,这已经是多年以来的“国际惯例”。根据地接社方面提出的要求,组团旅行社会在旅游合同上注明“建议给予约多少元/天小费”。在国外有很多导游是没有底薪的,完全靠“小费”生活,只要客人满意导游的服务,情理上是应该给的。不过给不给小费、导游服务费属于游客的个人自由选择,游客不满意导游的服务,可以减少或拒绝付款,可以在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回国后向旅行社投诉,而旅行社方面也会追查原因,并视实际情况和地接社交涉。

  “判官”(省旅游质监所,下同)分析:这个案例主要是地陪的接待工作做得不够好,并未向游客提供优质服务。由于旅行社在合同上面只是“建议给予小费”,而没有说“一定要给”,游客可以酌情付款。就国内旅游市场来看,目前广东的情况比较特殊,有关部门近年来已从导游人员“禁止收取小费”转变为“禁止向游客索要小费”。而游客遇到索要小费或认为地陪、全陪导游失职等情况,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城市
价格
旅游动态
信箱
guosanming@bj.tom.com
TOM搜索更多内容:小费  导游  

进入论坛聊天  评论下一篇:巴厘岛五星级豪华六日游4680元
相关文章
·全国首个“小费制样板旅游团”已从杭州出发 (9月23日16:21)
·广东:导游要小费全省通报 24小时开投诉热线 (9月21日14:09)
·中消协:旅行社“预收小费”涉嫌变相索要 (8月27日09:28)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否认认可“小费制” (8月20日10:39)
·埃及式的小费 (8月18日14:50)
·广州:如果您满意,请付20元小费 (8月17日09:14)
·旅游小费该不该给? (8月17日06:14)
·导游佣金无处不在 何时才能正名 (7月29日14:29)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