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赴伊朗勿在公共场所拍照


http://travel.tom.com 2006年05月19日09时34分来源:京华时报张瑾

外交部昨天发布旅行提示指出,赴伊朗的中国公民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自我防范,避免在公共场所拍照摄影。

  外交部网站的消息说,近年来,伊朗社会治安有所恶化,中国在伊机构及赴伊人员多次遭盗抢,造成财物损失。5月9日凌晨时分,一中资公司首席代表遭两名不明身份的人抢劫,被劫走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此外,伊朗对在公共场所照相摄影限制较严,外国公民因拍照被没收照相机并被扣押护照,甚至被抓扣、判刑等情况时有发生。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有关中国公民和企业提高警惕,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与当地警方(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15)和中国驻伊朗使馆(电话:0098-21-22291242)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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