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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004年春运期间,上海铁路局将对部分列车票价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部分列车票价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
按照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涉及上海铁路局直通旅客列车票价上浮的范围及时间为:
春节前:由上海、南京、杭州、福州铁路分局始发,终到局为北京、郑州、济南、南昌、成都铁路局及湖南省的列车,上浮日期为1月14日-20日。
春节后:(1)由上海、南京、杭州、福州铁路分局始发,终到局为北京铁路局及福建、湖南省的列车,上浮日期为1月27日-2月8日;终到局为哈尔滨、沈阳铁路局及广东省的列车,上浮日期为1月27日-2月10日。
(2)由蚌埠铁路分局始发,终到局为北京、哈尔滨、沈阳铁路局的列车,上浮日期为1月27日-2月10日;终到广东、福建省的列车,上浮日期为1月24日-2月7日。
(3)由上海铁路局始发终到乌鲁木齐铁路局的列车,上浮日期为2月1日-15日。
同时,上海铁路局管内列车票价相应实行浮动,上浮的范围及时间为:(1)南京、上海、杭州、福州铁路分局之间及始发到安徽省的列车,上浮时间节前为1月14日-20日,节后为1月27日-2月8日。
(2)蚌埠铁路分局管内列车和始发到南京、上海、杭州、福州铁路分局的列车,上浮时间为1月24日-2月7日。
票价上浮的幅度为:硬座15%,其他席别20%。
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凡节后票价上浮的列车,在1月21日-23日实行票价下浮,下浮的幅度为10%。学生票、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上浮,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比照革命伤残军人办理。
(记者时晔通讯员路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