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克酒店起火案”开庭


http://travel.tom.com 2005年12月02日09时23分来源:北京晚报郭志霞

昨天,“北京凯迪克大酒店起火致死案”在市二中院首次开庭审理。两名遇难香港少女的父母按香港标准向凯迪克大酒店和两名火灾责任人索赔692.7万元人民币。

    【案情回放】

  小男孩玩火惹大祸

  2002年7月13日深夜,原告蔡先生的女儿芷欣和刘先生的女儿凯儿,跟随香港中保国际旅游公司举办的北京大学普通话15天游学团来到北京。到了北京后,他们被安排在凯迪克大酒店的同一个房间。当晚,因住在隔壁房间的两名香港男孩玩火柴,引发大火。大火被扑灭后,小芷欣和小凯儿被发现已经死亡。同时另一间房内的韩国女孩也在送往医院后死亡。北京市消防局经过调查认定,两名玩火的香港男孩是火灾直接责任人,凯迪克大酒店不符合防火规范,对火灾负间接责任。

    【案件进展】

  第一次起诉遭撤诉

  为此,芷欣和凯儿的父母在2003年6月将凯迪克大酒店和两名香港男孩推上法庭,后在去年5月撤诉。当今年5月1日最高法发布了“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后,芷欣和凯儿的父母再次提起诉讼。根据该司法解释,他们在索赔时可按照香港的生活水平来计算,而在2003年,他们只能按照火灾发生地即北京的生活水平来索赔,其数额不会很多。为此,他们共提出了总计692.7万元的赔偿要求,其中100万元是只针对凯迪克大酒店提出的惩罚性赔偿。

  【庭审直击】

  凯迪克大酒店拒绝道歉

  凯迪克代理人认为,酒店对两名少女的死亡没有直接责任,更不是主要责任,因此拒绝向死者父母赔礼道歉,也不愿意调解解决。

  被告俩香港男孩代理人则在庭上向芷欣和凯儿的父母表示了歉意,并希望他们能原谅。

  昨天下午,被烧死的韩国少女向凯迪克大酒店索赔221万元案也在二中院再次开庭,此案曾在今年3月29日开庭。

  据悉,两案都没有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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