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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结账时店方主动出示清单吗?清单里有小毛巾、茶水费吗?就去年上海饮食业行业协会会同市物价检查所、市消保委共同制订下发《关于本市餐饮业切实做好提供消费结算清单等项工作的通知》后的执行情况,市物价部门拟于近日实施专项检查。对于不执行通知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和《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予以处罚。记者了解到,本市消费者对餐饮业的投诉,比较集中在标价不清、“打闷包”等。通知下发近1年以来,并非每家企业都严格遵守。有些餐厅的菜单上依然有“时价”菜;除了小毛巾和茶水,一些餐厅未明码标价的收费项目还包括餐前菜、水果盘等。部分中小餐饮企业“不问不说”、“问了才说”,往往只在消费者要求下才出示结算清单。等结账时服务员才说,提供的小毛巾、茶水是收费的……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上海饮食业行业协会秘书长段福根向记者透露,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未经明码标价的项目,不得计入消费结算清单。通知还规定,餐厅不仅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服务结算清单,还应在清单上如实写明菜肴、点心、汤类、酒水、水果等项目的品名、单位、数量、折扣及合计金额,并在清单上标注餐厅名称、消费日期、时间及投诉电话。段福根表示,未明码标价写入菜单的小毛巾、茶水即便要收费,餐厅也须在提供服务之前告知消费者。另外,设最低消费标准的餐饮企业,应在醒目位置标示最低消费内容与标准,并在提供消费服务前告知消费者。没有消费结算清单,一旦产生争议,消费者讨说法或索赔就缺少依据。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有理由拒付或拨打价格举报中心电话(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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