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昨天,民航总局发布《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航空公司提交航线经营许可核准申请后,新增航线最迟45天就可获批准。
根据《指南》,航空公司在航线换季时,要求在该航空季节执行的80日前向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报送有关航线资料。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将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所有核准工作在换季45天前完成。
对于非航线经营换季需要新增航线的航空公司,可在计划开航前45天提出申请,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提出意见,并予以公示。公告日起7天内如无任何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从受理航线申请的30天内就可核准决定。
《指南》同时还规定了航空公司已经开航又决定停止经营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的审核,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收到申请10天内就可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