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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10月1日17时10分 地点:110国道405+60米处“十一”期间,一起8死5伤的惨痛交通事故让驾车出行的每一位北京人都绷紧了“神经”,由于这起发生在内蒙古卓资县境内的交通事故涉及到一支北京远征内蒙古额济纳旗自驾游的车队,因此在京城引起很大的反响。
事故发生后,本报没有对整个事件进行立即报道,而是在实地调查采访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挖掘整个事件。
此事件一一沉淀后,我们才仔细梳理这起惨痛事件,希望从中吸取教训。这起重大事故的影响并不单单是一起事故,它也对北京的自驾车旅游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掉头回来时,事儿已经发生了
和往年的“十一”长假一样,每到这个节日,北京的一些汽车俱乐部、个人都会忙于驾车出行旅游,而今年,组织自驾车旅游的汽车公司、网站、汽车经销商及汽车俱乐部不在少数。
作为北京目前最著名的北京蜂鸟汽车俱乐部,当然也很早就安排了今年的自驾车出行。
9月初,活动部杨大鹏就开始筹划今年的出行路线,在一些俱乐部会员的推荐下,“远征内蒙古额济纳旗”开始在会员网站上公布出来了,半个月时间,就有十几个会员积极响应,粗略一算,七天行程,带车会员每人1280元,不带车的外加1000元。
10月1日早7点,这支由18人、10辆车组成的车队就从北京出发了,但谁也没想到这次驾车旅行第一天就成为噩梦之旅。
在中午1点多钟时,车队在内蒙古兴和县进行了第二次休整,并在县城吃了一顿便饭。“当时我们没有在意是否有车在吃完饭后换了司机,大约在2点半左右,车队出发赶往呼和浩特市。”负责此次车队组织的杨大鹏回忆说。
“大约在5点多,我开的头车拐了一个弯后,得到后车的通报,有车出事了。但当时我看到第二辆车——2020S仍在我的视线里。”杨大鹏说,“等我掉头回来时,事儿已经发生了。”
■霸道冲入逆行,撞了两辆夏利
“我看到,排在第三辆的霸道4000由于撞击已经翻入逆行道右边的沟内,车主侯荣芹在车外躺着,她10岁左右的儿子的胳膊受伤,同车的陈晨(后来确定车当时是由陈晨驾驶)在旁边站着,面对眼前发生的事情,他被吓蒙了。”杨大鹏说,“我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当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事故现场,一辆红色两厢夏利在被撞击后横在路上,又被随后赶来的三厢夏利拦腰撞击,第一辆车内的8人中有6人当场死亡,一人在抢救途中死亡,一人轻伤;另一辆绿色三厢夏利的6名乘员,一人在抢救途中死亡,重伤一人,轻伤一人。
对于突如其来的事故,每一个人都被眼前的情景吓坏了。一些胆子大一点的会员和随后赶到的交警一起抢救伤者,在道路上拦截抢救车辆,其中2名重伤员被连夜送到乌兰察布盟医院救治,还有1名伤者因伤势较重不宜搬动,送往当地医院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由于事故重大,司机陈晨当场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的第二天车队返回北京
在抢救完所有伤者后,已是晚上六七点钟了,留下一辆车看护现场,其余8辆车连夜赶往呼和浩特市。第二天,在征求所有人员的意见后,车队返回北京,结束了这次驾车旅行。
“真是一场噩梦之旅,我们一些会员被现场发生的事情吓呆了,谁还有心思继续旅行,后来一商量,回北京算了。”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会员说。
“这件事影响特别大,许多玩车的朋友都知道了。”另一位会员说,“这次旅行给每个人都留下了难以‘忘却’的记忆,陈晨被拘留、车主侯荣芹和她的孩子住在呼市医院,另有杨大鹏等人在当地负责处理后事。”
■当地交通部门认定,陈晨应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卓资县交通大队在当天17时35分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最终判定驾驶员陈晨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卓资县交通大队认定,10月1日17时10分,驾驶员陈晨驾驶的京-Z9748丰田霸道4000,在由东往西行经110国道405公里+60米处时,由于疲劳驾驶,判断失误,驶入逆行,与由西往东行驶的由呼和浩特驾驶员杨杰驾驶的蒙J-11807两厢夏利相撞,导致被撞后的蒙J-11807又与尾随其后的由西往东行驶的包头驾驶员王永斌驾驶的蒙B-Y1960三厢夏利车相撞。造成8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三辆车全部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11月15日,记者在卓资县交通大队事故处理厅看到,虽然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是当时分析整个交通事故的分析图仍然还保留在一块黑板上,一位交警依照这个分析图,给记者还原了当时车祸现场的一些情况:当时天气状况良好,由东往西行驶的车辆有一些逆光,陈晨驾驶的霸道4000在正常行驶过程当中,突然驶入逆行,其左前侧与在其车道正常行驶的两厢夏利左侧撞击,撞击后,由于霸道在刹车的同时往右打方向,造成车辆侧翻入路边的沟内,两厢夏利向后横向推移,致使尾随其后的三厢夏利前部与两厢夏利右侧面发生撞击,造成8死5伤的惨痛后果。
■陈晨:我不是超车
事发后,陈晨在回忆事故发生的经过时说:我们车队有10辆车,我是第三辆,我与第二辆的距离为500-700米,我与第二辆车之间没有同方向的车,当时我在正常行驶。这时我发现距离我200米的对面车道上的一辆车突然往我这条车道拐了一下,我估计它过了中心线约半个车身,于是我就把我的车子开到逆行道上,同时我从反光镜看了一下我的车后边是否有车,当我返回头时两车已经在逆行道上撞上了,撞了以后我的车就翻入路边的沟内了。
当时在副驾乘坐的侯荣芹回忆说:“我当时在看书,一般也不看外边儿,(这时)我看见正前方过来辆红车,就这样一下子就撞上了,我也什么都不知道了。”
■原告告了三个被告
基于对事实的认定,受害方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向卓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家受害者(有一些受害者系同一家庭)索赔200多万元。在这起诉讼中,除肇事司机陈晨作为第一被告被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外,车辆所有者北京阳光高科公司和北京蜂鸟汽车驱动有限公司也分别作为第二、第三被告分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起诉书当中,原告方认为,驾驶员陈晨因在本次事故中应负包括民事赔偿在内的全部责任,车辆所有者北京阳光高科公司也应该附带民事赔偿垫付责任,北京蜂鸟汽车驱动有限公司由于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因此应该负组织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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