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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设的拦路卡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报道:昨日,洪山乡一村民竟设路障强收路人“买路钱”,双方发生冲突,直到110赶至现场,“拦路虎”才被拆除。
记者昨在洪山乡杨柳村一组见到,160号房旁有一条宽七八米的道路,是十余户民房的唯一通道,这些民房内租住着许多大学生。
昨日下午2时许,村民周金荣突然将路用长竹竿拦起,并在竹竿上写出《告示》:“这路是我花6000元买的,过往行人每次需交1元钱,过往车辆每次交10元。”
一大学生经过时,被拦住交“过路费”。双方争执起来,并发生肢体冲突。直到有人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周金荣设置的长竹竿才被拆除。
据该组负责人周金国介绍,此前,这里是鱼塘的边缘,村民沈建华率先在此建房,并带领部分住户出资出力修通道路。去年底,村民周金荣在此建房,沈提出路是大伙修的,周不能“白走路”。于是周金荣与沈建华私下达成协议,周金荣补偿沈道路修缮费6000元。
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魏汉臣律师认为,穿村道路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并非哪一个人的私有财产,任何人都不得利用道路来“营利”。同时,即使有人投资兴建,收费也应征得物价部门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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