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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十万吓得心慌
收取客人房款后,从电脑上把他们的入住记录冲销掉。广州某五星级酒店的6名前台接待员就靠这一手段,先后把42万余元公款揣进了腰包。但是,他们贪了钱后不免感到恐惧,最终一一自首。日前,这5女1男因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4年不等。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徐进 通讯员 何正华
王某等人原是广州某五星级大酒店前台接待处的接待员。他们在酒店的工作主要就是为客人办理入住登记、收取押金和收取结账款等。工作一段时间后,他们发现酒店有些房款是可以更改的,于是就在电脑上做手脚,企图不劳而获。
他们开始凭经验选取一些特定对象,主要是在酒店只住一晚的客人,这些客人一般不使用酒店物品。在客人把房款交完后,王某等人就把电脑上的入住记录冲销掉,酒店的房款就落进了他们的腰包。从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几人先后用此方法将42万元房款据为己有。其中,王某、区某分别私扣10万余元,其他4人均私扣4万元至5万元不等。
拿得最多的王某、区某二人渐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闯大祸”,内心开始感到恐惧。2003年8月23日,两人主动向酒店有关人员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同月28日,两人又向公安机关自首并检举了另外4人。与此同时,另外4人也在酒店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他们6人除庞某一人只退回部分赃款外,其余5人均全部退回赃款。
2003年12月24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等6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公款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6人犯罪后能自首,可减轻处罚。日前,法院分别判处6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4年不等,并将其所退赃款发还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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