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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杨丁通讯员李保华、易常菊报道:因擅自更改了飞行线路,某国际旅行社日前向两名女士共赔偿了经济损失1500元。
今年1月底,吴、郑两名女士决定出门旅游。她们与省内某国际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海口双飞游”旅行合同,但旅行社却私自变更飞行线路,绕道其他城市抵达海口,致使游客们抵达海口的时间为晚上九时,第一天的全部行程因此耽误,许多景点都来不及游玩,她们遂愤而向工商部门投诉。
省工商局称,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均享有知道真实情况的权利。这起案例中,旅行社在更改航班线路前,有义务提前告知旅客,否则便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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