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洗澡被偷窥 度假村答应给予一定补偿
http://travel.tom.com 2004年05月18日来源:京报网

晨报讯(记者 王彬)度假村浴室有玻璃窗,女客洗澡被偷窥,与度假村交涉又没得到满意的答复,昨天,无奈的郭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诉说了这一烦心事。

  事情经过:

  昨天,郭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上周末,郭女士和十多个同事一起到北京顺鑫绿色度假村休假,几个女同事住在2108号别墅。大家玩到凌晨3点多,才开始陆续洗澡。郭女士来到浴室后发现在离地面1.5米的位置,有一个长5厘米、高20厘米左右的玻璃窗,而且从浴室里面能清晰地看到外面。“从外面能不能看到里面?”郭女士满心疑惑,可是同事们都说没事,郭女士也就放心地洗了。

  当轮到与郭女士同去的关女士洗澡时,意外发生了。据关女士说,正当她洗澡时,有一个男子在玻璃窗前晃了晃后,迅速消失了。“有人偷窥!”郭女士来到屋外,发现站在玻璃窗外面可以清楚地看到浴室里的一举一动。气愤的郭女士找到客房部经理,要求精神赔偿,消费金额打五折。

  公司解释: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北京顺鑫度假村2018号别墅。在浴室中,记者看到所有的玻璃窗都贴上了不透明的塑料贴纸,上面用中英文标注着“洗浴时请勿开此窗”的字样。度假村邢副总经理告诉记者,他接到投诉后与客人联系过,向客人再次道歉。他表示,浴室玻璃窗是用来换气的,没有窗帘,存在被偷窥的可能。但是玻璃窗外是草地,除非有人故意凑近玻璃窗,否则是不可能发生偷窥事件的。对此,度假村承担一定的责任,可以再优惠一些房费作为补偿,但是客人要求打五折的要求过高,他们无法接受。

  邢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度假村高度重视顾客意见,昨天马上安排人员把存在问题的5间浴室的玻璃粘上贴纸,并且缩小玻璃窗的开放角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律师看法: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浴室的窗户位置比较低,没有窗帘遮蔽,属于设计上的缺陷,由此造成客人在沐浴过程中被偷窥,度假村应承担责任。

  但是客人被偷窥所带来的伤害,在法律上无法量化,取证上也比较困难。因此,客人与度假村发生纠纷时,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度假村提出适当减免房费也是比较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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