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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梅城的梁某,首次到梅州一家星级酒店唱卡拉OK,因对酒店环境不熟悉,走出自己的包房后错入他人的包房,被人暴打致伤,共花去医疗费8613元。打人者逃之夭夭。梁某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法庭,前日,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酒店赔偿梁先生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4000余元。
据了解,去年10月17日晚,梁某与朋友一起到梅城一家星级大酒店娱乐消费。其间,梁某走出自己包房去卫生间,回包房时,错入该酒店三楼K18包房,遭到一伙不明身份的歹徒暴打致伤。当服务员和保安员赶到出事包房时,打人歹徒早已逃之夭夭。梁某被打伤后花去医疗费等合计8613元。由于歹徒仍未归案,他把酒店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梁某在酒店消费,与酒店形成了消费服务关系。梁某进店消费走错包房导致被打,自身有一定过错;而酒店作为经营者、服务者,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未能尽到必要的保护义务,而使消费者受到伤害,应承担一定责任。鉴于双方对事件负有同等责任,法院判决该酒店赔偿梁某4306元。(记者绿叶通讯员邓爱君、黄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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