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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2月30日讯 记者从广西区公安厅获悉: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贵港等5个城市按需申领护照的一切准备工作已经通过了公安部的检查验收,2002年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按需申领护照。
据了解,届时,五市居民(不含下辖市、县)除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仍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外,其他公民只要不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情形,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按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护照,无需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五市居民申请短期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此前,梧州市已于今年3月实施按需申领护照。
据南宁市出入境管理处处长朱圻河介绍,12月31日上午9时,南宁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式实施按需领取护照,届时第一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将会得到一份礼品。需要申领护照的市民可带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五里的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3楼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朱处长告诉记者,实施按需申领护照时如出现申领高峰,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把受理台从原来的3个增设为8个。由于目前条件不够成熟,所以此次能够按需申领护照的是常住户口在南宁市区的居民,暂不包括南宁市所辖7个县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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