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海啸“旅行社责任险”无责任 灾害避险旅游需要“双保险”
http://travel.tom.com 2004年12月28日09时08分来源:解放日报集团网

昨天,记者从上海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尚未接到沪上旅行社有关此次南亚东南亚地震海啸的理赔申请。保险专业人士表示,此次由不可抗力带来的游客人身与财产损失,均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内,一般均无赔偿。

  这位人士指出:“‘旅行社责任险’主要针对由旅行社造成的游客损失与伤害进行赔偿,而地震海啸一般被写入该险种的免除责任之列。”

  但是,投保过“旅游意外险”的游客,若在此次地震海啸受到损失,一般会得到赔偿。因为与“旅行社责任险”不同,“旅游意外险”一般会将自然灾害列入其赔偿范围。

  该人士称:“这也是我们提倡旅游‘双保险’的原因,旅行中既有旅行社责任险,又有‘旅游意外险’。”据悉,目前“旅行社责任险”已由有关部门指令旅行社统一购买,而“旅游意外险”由游客自愿购买。原因有多种:20元左右的保费对保险代理人激励不大;价格竞争激烈的旅行社也不愿在费用中多添一项引起游客的不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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