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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市公宣记者陈昊周海波) 昨(11)日,成都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王渝民透露,成都市即将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登记备案制度。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要求,成都市将于今年实现除保留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仍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外,其他公民只要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出境的情形,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按需要向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界定了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明确了登记备案的方法、程序、责任。
登记备案的信息内容包括出国(境)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职务职称、户口所在地、政治面貌等,按照统一要求,填写打印《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含磁盘文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向成都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月初起,该办法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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