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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昆明市旅游局透露,从4月1日起,昆明市将对进入昆明的旅游团一律实行“先付款,后接待”。
昆明市旅游局人士称,这项措施是为了缓解一直以来昆明游团费被拖欠的状况。根据新规定,外地组团社须先将团费在团队抵昆前3天汇入昆明接待社账户,经确认后方可接待,否则昆明接待社有权拒绝接待,由此产生的投诉和纠纷由组团社负责。对于在昆明酒店自订房的外地旅行社,价格标准按高于昆明地区旅行社团队房价的10%执行,并在团队客人抵达前将房款汇入昆明旅游商务结算公司账户统一结算。
中青旅国内部总经理赵毅说,这是对昆明旅游业的地方保护,从本质上讲是违背市场规律的。之前一直是游客先将钱交给组团社,组团社在旅游结束后将钱交给地接社,如今先把钱全交给地接社再开始旅游。从某种程度上讲会发生旅游纠纷,需要退款或者协调时,与昆明地接社交涉起来将非常麻烦。中青旅会采取先付不超过50%的团费的措施,维护游客的利益。
港中旅国内部有关人士表示,港中旅组织去昆明的团一直是在团队回来之后半个月再付款结算,所以虽然这次昆明官方出台了这样的规定,港中旅大概也将不会配合,不会先付款。如果昆明那边坚持“不收款就不接待”,这边的旅行社只好放弃该线路。
国旅总社原国内市场部总经理吴勇刚说,这项措施削弱了外地旅行社的主动权。加上昆明对外地团加收10%的房费,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导致昆明旅游的价格上涨。(杨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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