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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连日来有关组团旅游的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如何解决旅游业中这些“公害”,昨日,旅游管理部门、高校专家和游客代表,就此展开讨论,并出谋划策。
治旅游歪风唤法律出手
湖北大学旅游学专家刘明俭副教授认为,我国目前对于旅游行业的管理规章很多,但真正落实的还不够,特别是处罚力度,应该以重典治乱“市”。如对于投诉较为集中的旅行社实行“一次性死亡制度”。
武汉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周科长也说,由于这些文件操作性不强和存在缺陷,导致目前部分旅行社有空可钻,如在购物点的游玩时间和个数上,国家法规都没有具体规定,只能靠旅游合同限制。
收回扣非行规旅行社需自律
对于导游收取回扣是“行规”的说法,周科长表示:这是不正确的。国家旅游总局明确规定,购物场所返利只能直接交给旅行社,再由旅行社根据导游的表现,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导游不能私自带游客去购物点和景点,从中抽佣金。这一点,目前执行的情况也差强人意,除了主管部门要加强查处外,旅行社也应加强自律。
规范旅游业“门槛”待提高
目前,我国旅游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很多没有受过旅游培训的人,也成了导游。另外,由于入市“门槛”较低,旅行社数量过多,加大了旅游行业竞争压力,从而也导致服务水平的降低。对此,刘明俭副教授也建议,国家应进一步提高旅行社及导游进入市场的“门槛”。
家住汉口的刘金火先生则建议,作为游客要多挑选“名牌企业”,从而让那些服务质量低劣的旅行社,被市场淘汰。
游客维权坚持到底
家住汉阳的苏女士说,游客遇见不平现象要主动维护权益,并坚持到底。一次她跟团到苏州旅游,不想出现质量问题,于是她不停地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最后那个旅行社不仅给她赔礼道歉,还赔了她路费。
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周科长还建议,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如游哪些景点、伙食的数量和质量,景点的门票是否自费、合同中规定去哪些购物点,其游览时间为多长等等。如果遇到服务问题,要及时与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联系,并保留充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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