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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局了解到,新版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已完成,并上报市人大待批。其中与原条例相比,新版旅游条例修改内容有限,绝大多数属于增加条款。而关于“商务考察”的界定也在新增条款之内。
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版《管理条例》,旅行社行业一直较为敏感的“商务旅游”有可能被解禁,届时北京的出境旅行社就可以合理经营商务旅游业务。而在此之前,上海市在今年3月公布的新《旅游管理条例》就已提前给出境旅行社在经营商务考察市场方面松了绑,《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商务旅游原来在打擦边球
据了解,目前在出境旅行市场的操作上,除经营已获批准的旅游目的地国出境业务和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特种旅游之外,其他组织团队赴已签订旅游备忘录但未正式开放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旅游活动等绝大部分都属违规行为,而此前旅行社以商务考察为名组织的出境团队,名为考察,实为旅游,大多是借打擦边球之机而成行的,实际都属违规。而在手续方面,不少旅行社组织商务考察团是通过和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联系,获取当地公司的邀请函来实施的。
放开商务考察市场是大势所趋
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表示,随着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商务活动的增多,放开旅行社组织商务考察团的市场已是大势所趋。
港中旅国际市场部经理胡淑薇向记者表示,实际上以前旅行社就一直在经营商务考察市场,可能新《旅游管理条例》的出台,给了他一个合理的身份证明,同时也可以让他们在商务考察市场放开手脚地各施本领。此外,胡淑薇也表示出了疑虑:“旅行社的商务考察市场是否也可以涉及未开放的旅游目的地呢?” 晨报记者 郭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