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案公开审理 21名乘客向航空公司讨时间
http://travel.tom.com 2005年01月13日09时03分来源:解放日报集团网俞添

去年7月30日晚上,比正常起飞时间足足晚了六个小时之后,飞往呼和浩特的MU5195号航班才从上海虹桥机场启程。这6小时的延误和其造成的影响让乘坐该航班的21名乘客气愤不已,联名将东航告上了法庭。

  昨天,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川沙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告知晚无协助

  昨天法庭上,双方辩论的焦点有二:其一在于航班延误的原因是否真的如东航所称的“不可抗拒的天气原因”;其二则在于东航有否在航班延误之后提供相应的服务。除了道歉和告知实情之外,原告要求东航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精神和时间损失500元。

  21名乘客的代表之一,导游徐先生在法庭上声称:东航直到徐先生问起何时能够启程时,才告诉他飞机已经晚点。为此他的游客不仅疲惫不已,更错过了最精彩的草原篝火晚会。

  当天14:30到20:30的这段时间里,东航向被延误的旅客免费提供了两次饮料和一份客饭,而旅客们认为这远远不够,因为不仅没有得到实情和道歉,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甚至在深夜到达呼和浩特之后,向东航方面寻求找宾馆之类的帮助也遭到了拒绝。

  因此这些旅客认为东航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在知情和接受补救两方面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为安全已尽力

  对于原告的诉请,东航方面昨日在法庭上一一作了辩驳,其中最关键的论点就是:对航班而言,安全第一,准时也要以旅客的生命安全为前提。

  对于航班的延误,东航拿出了当日的天气情况报告和为自己作证,除了当日下午4点多,机场区域的雷暴之外,当日上海上空以及航路上,在机场乘客的视线之外,存在着许多的积雨云,对飞机而言是相当大的隐患,这种状况被视为“不适航”。

  机场的一份记录显示:从当天14:11起,机场广播就先后8次广播通知乘客航班延误的消息,已经做到了提前告知,并且免费提供了饮料和客饭。原告所说的“态度生硬,服务恶劣”以及诉请的赔偿金额,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

  最后,东航拒绝了法院的调解。此案孰是孰非,本案将择日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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