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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国南方航空北方航空公司大连分公司“不买返程票不予登机”的霸王条款,大连市消费者协会1月27日向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国南方航空北方航空公司大连分公司发出了《劝喻书》。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惠红说,劝喻相当于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令改正。这是全国消协系统首次向航空业的侵权行为进行劝喻。
不买返程票不予登机
据了解,因为公司在韩国有业务,消费者方某经常来往于大连与汉城之间。去年10月29日,他应邀去汉城参加一个国际会议,8时多去换登机牌时,南航北方公司大连分公司的值机人员却不给办理登机手续,要求必须补办一张回程机票,否则不能登机,原因是防止去了国外不回来。这令方某感到十分惊讶和不快,他原计划在汉城开完会后再去济州岛,然后直飞青岛办事。争执无果,方某提出买一张由济州岛到青岛的机票,也被拒绝。而飞机马上就要起飞,最后他只好买了一张从汉城到大连的机票。他说:“作为消费者,我为什么连选择行程和航班的自由都没有?”
回国后,方某向南方航空公司北方公司大连分公司就此事提出质疑,并向有关方面进行投诉,但始终都没有结果。
刘惠红说,去年以来,大连市消费者协会连续接到两起类似投诉,消费者正式向南航提出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均被对方拒绝。
要求月底前书面答复
1月27日,大连市消协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就此事正式表态,并向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国南方航空北方航空公司大连分公司发出了《劝喻书》,要求其在2005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大连市消协认为,南航北方公司强制消费者在去程时购买返程机票,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一规定已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即使在事前告知消费者或者以通知的形式知会消费者,亦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应予取消。因此,大连市消协建议南航北方公司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尽快取消有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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