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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从3月下旬起实行无障碍旅游质量监管,以实现旅游质量监管方面的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和互利双赢。这意味着游客在江西省境内旅游时,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就地投诉并得到解决。
过去由于受地域管辖权限的限制,游客如果在异地旅游权益受到侵
害时,当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很难对旅行社作出处罚,游客只能找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这容易造成责任难以认定,索赔极为艰难。
实行无障碍旅游质量监管后,各地旅游部门将建立起旅游服务投诉首接负责制,在江西省内任何景区内,一旦发生旅客投诉,将由当地旅游质监部分首接受理,负责调查取证,收集材料,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以切实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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