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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23日发出通知,要求省内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严格禁止和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并将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工作,对严重破坏景区资源的有关单位、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说,如果确实需进行此类活动的,必须进行认真评估和论证,并提出保护方案,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得到严格保护。
据介绍,福建目前拥有武夷山、厦门鼓浪屿等9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福州鼓山、福清石竹山等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厅将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对景区资源造成轻微毁损的,将责令限期恢复、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破坏的,除责令限期恢复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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