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和自治区物价局近日联合制定了西藏国际、国内旅游及旅游星级饭店(宾馆)最低限价标准,并于8月1日起执行。其标准为:一、西藏旅游星级馆店、宾馆(预备星级饭店)房费最低限价,在淡、旺季客房价格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限价。二、最低限价标准规定,在淡、旺季对外报价不得低于国际旅游最低限价和西藏国内旅游最低限价。旅行社可以对旅游团队(16人及以上团队)实行16免1的优惠价格。16免1即:按国际惯例,旅游团队十六个人以上的人数,可以免去一个人的所有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