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界讯 6月26日,海涛股份(833216.OC)主办券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经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示信息,发现海涛股份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本次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判定,海涛股份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欠款12.20万元,并自2017年11月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月3日,海涛股份、实际控制人许涛、法定代表人崔丹平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海涛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事项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协调、和解工作,调动相关资源,与相关权利申请人达成处理意见,尽快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显示,截至目前,海涛股份本年度已七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据了解,由于海涛股份未披露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和2017年年报,2017年6月19日该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目前其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相关公告链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涛股份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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