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力度,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2019年6月起开展第九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形成了39处申报名单。经专家评审、现场复核、讨论研究,认为其中的31处符合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价值认定的申报要求,推荐为第九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
上述文物保护单位充分展现了广州在中国近现代革命史、建筑史、教育史中的重要地位。如红色史迹、抗战史迹——中共广州市委特派员旧址、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南石头监狱与检疫所遗址、何小静何虹烈士故居、禺南武工队旧址等;作为集体记忆载体的公共建筑——广东陆军总医院旧址建筑群、第一公园旧址;教育机构——培道中学校广州旧址建筑群、培英中学早期建筑群。此外,还有典型的东山洋楼、当铺、民居等。
第九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反映了明清时期广州建筑艺术、民俗、宗族聚落等传统历史文化的丰富多彩。明清或清时期的祠堂建筑,如黄埔的南湾麦氏宗祠,番禺的显宗祠、天南圣裔祠、古氏大宗祠等,均是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广府祠堂,它们既是地方宗族、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建筑艺术的殿堂,工艺精湛的“三雕一塑一壁画”,是珍贵的文化遗产。
广州作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2200多年的城市历史过程中,蕴育了极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多年来,广州市高度重视对这些宝贵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工作。自1963年以来,广州市先后已经公布了8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广州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2处。
(图片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