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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敦煌的女儿”樊锦诗当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

旅游 中国文化传媒网 2021-11-09 14:43

近日,“德耀中华——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全国68位同志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54名同志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被授予敬业奉献类“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祝贺!“敦煌的女儿”樊锦诗当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

樊锦诗在敦煌莫高窟 (甘肃省文物局供图)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组织评选表彰,本届评选表彰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全国道德模范,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樊锦诗,女,汉族,1938年7月生,中共党员,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她择一事、终一生,把敦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弘扬、管理工作当作终身事业,在敦煌莫高窟永久保存与永续利用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被誉为“敦煌的女儿”。1963年,樊锦诗到敦煌文物研究所工作。那时的莫高窟,工作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她克服严重水土不服引起的身体不适等困难,潜心于石窟考古研究工作。她运用考古类型学方法,完成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唐代前期和中期洞窟的分期断代,揭示各个时期洞窟发展演变规律和时代特征,为敦煌石窟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采纳。她先后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研究课题10余项,主持国际合作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13部,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编制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3部。由她主持编写的《敦煌石窟全集》第一卷《莫高窟第266—275窟考古报告》,是国内第一本具有科学性和学术性的石窟考古报告,为其他石窟寺遗址考古报告的撰写提供了借鉴。在她的带领下,敦煌研究院率先建设数字敦煌档案,实现了敦煌石窟文物数字化永久保存和永续利用。

如今,83岁高龄的樊锦诗还在为编写第二卷敦煌石窟考古报告殚精竭虑。她视敦煌石窟的安危如生命,积极推动敦煌研究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法规和保护规划建设,促成《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颁布,使莫高窟保护、研究、利用和管理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

据了解,樊锦诗生活简朴、淡泊名利,每次领完奖回到单位,第一件事就是上交奖章、奖状、奖金。她认为,这些荣誉属于所有为莫高窟作出贡献的人。

樊锦诗已荣获“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改革先锋”、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责任编辑: 4150Z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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