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局、税务局和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帮扶文旅体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支持稳岗就业、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保证金改革、支持购买服务、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等7个方面,纾解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市场主体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推动行业复苏与高质量发展。
为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措施》提出,对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旅行社,可享受免征增值税。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旅行社,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可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享受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支持稳岗就业,《措施》提出,指导发展困难、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指导旅行社申请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措施》对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做出了安排。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面向所有佛山市民以及前来佛山旅游的游客,发放一批政府消费券,主要在A级景区、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网吧、演出机构、艺术培训、健身休闲、游乐园、旅行社、住宿、餐饮等行业法人企业中使用。同时,鼓励企业再折扣让利,共同营造良好的促消费氛围。
《措施》提出加大对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收集并统一发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平稳应对疫情的产品和服务,丰富“菜单式”金融综合服务方案,整合资源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提高金融服务企业及时性和精准度。另一方面,引导辖区银行机构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普惠口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品宣传和融资对接活动,推动辖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
在保证金改革方面,《措施》支持旅行社根据自身经营条件,从存款、直接取得银行担保、凭保险保单取得银行担保三种方式中灵活选用一种方式交纳保证金。
《措施》鼓励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有关活动、工会活动、公务活动、重大接待活动、会展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措施》还提出,中小学要将研学旅行活动纳入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教学计划中统筹实施。同时,支持学校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或机构组织学生到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研学基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