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考古、后出让”,是我国创新探索的文化遗产保护路径,旨在以最小成本,实现对地下文物的最有效保护,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影响。
山东省泰安市在贯彻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中,按照“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既坚持保护第一、又高效服务发展的路径方法。
创新考古环节前置机制。建设单位拿地后再履行考古手续,一旦地下有新发现,就要对文物实施保护,既耽误工期、又增加成本,这是考古工作一度被建设单位排斥的最根本原因。泰安市把考古工作从“项目施工前”前置到“土地供应前”,变“事后被动跟进”为“提前主动完成”,变“不可知”为“可规划”。实施考古前置后,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同时考古经费纳入土地成本,由各级政府财政买单,考古费用由“企业付费”变为“政府买单”。既破解了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又降低了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还能够提前发现并保护地下文物遗存,实现一举多赢。
创新实施“调查+勘探”模式。充分运用文物普查成果,根据既往文物发现情况、历史沿革以及地形地貌、地层堆积等综合情况,经考古单位与文物主管部门实地勘察确认后,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对情况比较明了的地块,创新实施“调查+勘探”相结合的考古模式。比如,总占地面积212万平方米的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项目,经过现场详细勘察研究,对其中40万平方米采取考古勘探形式,其余172万平方米采取了考古调查形式,整体考古费用从800多万元降至150多万元;再比如,对总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的岱岳区五龙山专业技术训练场建设项目,全部实施考古调查,考古费用由500多万元降为10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共申报考古调查勘探项目115项,总占地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累计实施考古调查500余万平方米,降低费用达2000万元。同时,在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区域加大勘探力度。今年新发现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可移动文物8处,约占已完成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的13.5%,实施考古发掘4处、实施原址保护4处。这一“调查+勘探”相结合做法,既提高了考古工作效率,又降低了开发建设成本,还有效保护了地下文物。
创新区域整体评估模式。针对建设用地面积较大、用地时间紧迫的突出问题,探索区域评估或项目集中打包等方式。例如,东平县、肥城市、高新区采用地块集中打包,与考古单位签订考古协议,徂汶景区拟实施区域文物评估等,由“申请后审批”变为“申请前服务”、由“单个项目评”变为“区域整体评”,保障了土地供应时间和经济建设。同时,加快审批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对办理考古手续申报单位,文旅部门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并帮助申报单位积极对上对接,避免出现申报材料质量问题,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比如,徂徕山汶河景区福星新能源汽配产业园、岱岳区下旺城中村改造恒地·玺悦二期等项目,上报省厅后仅用1天时间就得到批复。
创新信息协调共享机制。文旅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工程建设信息共享和联动运行机制,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全力打通信息共享壁垒。与自规部门实现文物保护一张图,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纳入全市国土空间一张图,与审批部门实现建设工程信息共享,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建设单位办理文物保护相关事项。市县两级文物部门严格做好考古前置工作中的全流程监管,定期对考古工地进行巡查检查,建立考古工作开工报告、重大发现报告、检查等制度,严格查验布孔标准、探孔深度等,努力实现文物保护工作由“被动跟进”向“提前完成”转变。监管过程中,做到及时协调解决考古申请单位、考古单位存在的困难,切实履行起沟通、服务、监管职责,严控勘探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创新考古新模式与人才培养新路径。针对考古项目骤然增多,考古任务日益艰巨的形势,泰安市文物保护中心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迎难而上、积极作为,2021年成为全省首批考古调查勘探单位,2023年8月,在市财政局大力指导与帮助下办理了考古收费手续,实行“收支两条线”,列入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上缴国库。中心在承担全市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承担工程建设考古任务。截至2023年年底已开展考古项目18项,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6项、主动勘探项目2项,调查勘探面积200余万平方米。同时加强省市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设立考古工作站,举办专题培训、派出培训等方式,探寻人才共享、成果共享等新路径,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考古队伍,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贡献泰安力量。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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