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山西省晋城市等27个市(区、州)被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晋城市自2018年3月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以来,围绕基本服务供给、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保障等重点,纵深推进硬件设施网络化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五化”建设,形成了结构合理、覆盖城乡、运营有效、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截至目前,晋城市人均文化事业费达69.06元,排名全省第一;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502.5㎡,排名全省第一;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220.3㎡,排名全省第二;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全部达到300㎡以上,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0㎡以上达标率86.7%;建成晋城文化云平台,实现了与全省、全国文化数字资源的融合共享。
此外,晋城市通过定岗定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社会合作等方式,新增基层文化服务人员1318人,实现了应配尽配。着力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由政府主办向群众自觉组织转变,培育了469支群众文艺小分队,250个乡土文化能人艺人和430个乡村文化带头人,群众自发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