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核定公布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根据《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核定中共太原支部旧址(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等191处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
据悉,首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中,涵盖了太原市中共太原支部旧址(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革命烈士纪念塔等13处;大同市白求恩特种外科医院旧址、平型关大捷纪念馆等8处;朔州市中共右玉县委旧址、右玉县烈士陵园等5处;忻州市神池县毛主席路居馆、百团大战康家会战斗遗址等13处;晋中市八路军前方总部旧址、八路军129师司令部旧址等19处;阳泉市百团大战纪念馆(碑)、阳泉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等4处;吕梁市临县中央后委机关旧址、刘胡兰纪念馆等37处;长治市八路军总部办事处故县旧址、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等62处;晋城市晋冀鲁豫野战军十二纵队整军地旧址、太岳烈士陵园等8处;临汾市小李村太岳行署旧址、决死二纵队司令部义泉村旧址等13处;运城市烈士陵园、河东特委革命活动旧址等8处;忻州市繁峙县、大同市灵丘县共有的1处——平型关战役遗址。
《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按期设置保护标志,科学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珍贵的红色资源,在确保红色文化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价值挖掘和传承利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